第九百四十二章 因为她善良呀!_汉语是上古禁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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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四十二章 因为她善良呀!

  “百花宗,什么百花宗?”

  他连忙问道,“再说我哪里是什么宗主?”

  “小说么,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,不必与现实完全相同。”

  已经处于全神构思状态的风晴雨两眼冒光,不以为然地答道,“这百花宗和飘花宫颇为相似,除了宗主钟文之外,其余弟子都是花容月貌,妍姿艳质的绝色女子,而女主风晴雨,则是门中最不起眼,天资最最平庸的女弟子之一。”

  钟文的神情无比怪异:“女、女主还是叫作风晴雨?”

  一个男宗主,只招收漂亮女弟子?

  这特么不是个变态么?

  他心中疯狂吐槽,竟似完全没有把这个男主人公和自己联系到一起。

  毕竟在他看来,飘花宫只招收女弟子,完全是宫主林芝韵的英明决策,与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,也不想想除了最开始的南宫灵和柳柒柒等寥寥数人之外,后头入门的女弟子,有几个不是他招揽来的。

  “毕、毕竟是霸道系列的续作。”风晴雨俏脸一红,螓首低垂,扭捏地答道,“前三本的主角都叫风晴雨,总不好第四本突然换人。”

  “这、这位钟宗主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
  钟文嘴角微微抽搐,心中五味杂陈,哭笑不得地问道。

  “他呀,自然是风度翩翩,修为盖世,性情儒雅,文武双全……”

  此时的风晴雨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用梦呓般的轻柔嗓音喃喃自语着,“可以说是世间所有女子梦想中的男人了。”

  “原、原来如此。”钟文不觉松了口气,忽然感觉这样子的设定,倒也还能接受,于是又问,“那他和女主角又是怎样的关系?”

  “风晴雨乃是百花宗最不起眼的弟子,虽然生得美丽,修炼资质却是奇差无比。”风晴雨认真沉思片刻,这才缓缓答道,“之前你不是说写小说,需要在前三章里构建出虐点和爽点么?所以我打算让这个风晴雨一出场就遭到同门的欺凌和排挤,其他师姐师妹的资质和修为都远胜过她,自然对她看不上眼,整日里冷言冷语,甚至拳脚相向,这便是虐点。”

  “嗯,嗯!”钟文听得连连点头,眼中不自觉地流露出赞赏之色,“很不错。”

  前世网文里的那些套路,他只讲了一遍,风晴雨竟然已经能够触类旁通,举一反三,可见在写作一道的天赋并不弱,之前那令人尴尬的三部曲,不过是因为无人指点罢了。

  “而宗主大人却是高高在上,令世间所有女人都倾慕和向往的完美男人,风晴雨的师叔师伯,师姐师妹统统都暗恋他,这位宗主却连看都不看她们一眼。”只听风晴雨接着道,“然而就是这样如同冰山一般高冷的钟宗主,因为厌倦了门内许多女子的纠缠,有一日跑出宗门闲晃,恰巧遇见了无法忍受同门欺凌而偷偷溜出来的风晴雨,对这个不起眼的女弟子一见钟情,这便是爽点了。”

  好熟悉的套路!

  钟文面色一变,隐隐感到不妙,支支吾吾地问道:“他、他为什么会对风晴雨一见钟情?”

  “因为她善良呀!”

  风晴雨一脸的理所当然,“我打算让她救治一只受伤的蝴蝶,或是放生一条被渔民捕捉到的鲤鱼,恰巧被路过的宗主看见,习惯了身旁众多女弟子的勾心斗角,尔虞我诈,突然出现这么一位纯洁美丽的女子,自然对宗主的心灵造成了剧烈冲击,后面的事情,也就水到渠成了。”

  “就因为风晴雨放生了一条鲤鱼?”钟文感觉心脏仿佛在被虫子叮咬一般,浑身别扭得不行,恨不得用脚趾去抠地面,“天下无双的宗主就无视身边这许多美女,独独只爱她一个?”

  “那些欺负嘲弄风晴雨的天之娇女们都惨遭宗主无视。”风晴雨点了点头道,“而这样一位冰山宗主却对小透明风晴雨嘘寒问暖,鞍前马后,宠爱到了骨子里,即便遭她拒绝,也依旧痴心不改,是不是很爽,很能引起女性读者的情感共鸣?”

  这尼玛不就是那些大女主甜宠偶像剧里的舔狗男一号么?

  对样貌、身材、智商、家世样样不缺的优质女二视若无睹,却偏偏喜欢一个智商堪忧,连厨房纸和厕纸都傻傻分不清楚的“善良”女主,还宠爱得不要不要的,简直是捧在手心怕凉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

  钟文万万不曾料到,风晴雨非但将自己灌输给她的网文套路学以致用,更是以自己为原型,塑造出了一个前世曾让他万分鄙夷,看一次吐槽一次的偶像剧脑残男一号。

  坦白说,风晴雨的构思方向并没有错,这样的成熟套路,放在这个小说体系尚不发达的时代,只要文笔不是太拉胯,能够火起来的概率极大。、

  然而一想到舔狗男主的原型是自己,钟文却莫名感觉浑身别扭,比生了痔疮还要难受百倍。

  老子现在好歹是天下知名的人物。

  你这书里的宗主门派之中全是女人,还那么英俊潇洒,无所不能,简直和我一般完美,连名字都一毛一样,就是瞎子看了,也能猜到原型是我。

  这书要是出版了,老子的形象那还不给毁得一干二净?

  脑残舔狗的人设一旦立住,从今往后还怎么出去见人?

  不行,绝对不行!

  一定要劝她打消了这个念头!

  钟文主意已定,正要开口劝阻,却见风晴雨双颊生晕,吹弹可破的脸蛋上散发出兴奋的光芒,忽然大声说道:“越想越觉得这个构思好,简直完美,我现在文思泉涌,脑子里不断有剧情冒出来,不行,这样好的状态,决不能浪费了,我这就去写下来!”

  说罢,也不等钟文回答,她的曼妙娇躯已经“倏”地消失在了原地,速度之快,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。

  不要啊!

  再见了!

  我的盛世威名!

  我的光辉形象!

  盯着眼前空荡荡的山林,钟文当真是欲哭无泪,深恨自己当初为了在风晴雨面前装逼,没有管住嘴,将网文小说的精髓倾囊相授,如今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。

  罢了,她一个姑娘家人生地不熟的,好不容易有了些热情,爱咋咋地罢!

  我堂堂世外高人,又何必在乎虚名?

  他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,努力克制住没让自己去追风晴雨,而是转过头去,唉声叹气地捡起一件灵器,重新投入到热火朝天的作业之中。

  打那以后,风晴雨便始终将自己关在飘花宫内,埋头奋笔疾书,半步都不离开房间,再也没有提着篮子前来探望过他。

  ……

  “成了!”

  两天之后,钟文长出了一口气,望着眼前莹光闪耀,灵气充裕,里头摆满了各种极品灵药的繁复大阵,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。

  此时的他已经七天七夜没有睡过哪怕一时半刻,就算是寻常的灵尊修炼者,也难以承受这样高强度的劳作。

  总算他体质惊人,虽然耗费了不少心力,却还不至于伤及根本。

  根据《日月升华经》记载,想要让一名入道灵尊成功突破圣人境界,需要用到海量的高等级灵药。

  墨迪笙之所以会屠灭药塔和丹阁,正是为了凑齐数量惊人的灵药。

  钟文手头自然不可能一下子筹集到这等数量的灵药,好在药王谷中的每一株药材,都被尹宁儿养植得年份惊人,动不动就是十万年,数十万年,甚至偶尔还有百万年神药的出现,倒也勉强能够用质量来弥补数量上的差距。

  然而当真要让上官君怡等人进入阵中,钟文却忽然犹豫了起来。

  望着阵内灵药所散发出来的浓郁雾气,遍布阵中的二百多种各类灵器以及一大堆闪闪发光的灵晶核,他总感觉这事儿有那么些不靠谱。

  在飘花宫弟子进去之前,要不要先找个人来当小白鼠,测试一下阵法的安全性?

  舍不得让漂亮妹子冒险,钟文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这样一个念头。

  该找谁呢?

  郑齐元?李青?我那几个傻徒弟?

  一想到和这几人都还算有些交情,他不禁犹豫了起来。

  无数道人影在脑海中一一闪过,过了片刻钟文忽然眼睛一亮,猛地拍了拍脑袋:“有了!”

  话音未落,他脚下龙影盘旋,整个人渐渐消失在了原地。

  ……

  “成了!”

 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,风晴雨将笔随手一掷,举起眼前厚厚的手稿,脸上流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。

  书稿的封面上,写着七个娟秀的大字:

  霸!道!宗!主!爱!上!我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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