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!_我的时代从2003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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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!

  到了二十一世纪,政府几次重拳打击,混混们越发没有前途了。侥幸逃过一劫的纷纷转型,砂石、混凝土、建筑泥土...都忙着搞钱去了。

  这里居然还有一群漏网之鱼,帮人家当打手。

  没前途的,赶紧改行吧。

  崔九推出一部三轮车,再叫了个伙计,把五件啤酒,十瓶五粮液,两件雪碧和可乐,装上车,前骑后推,运到了冬梅饭馆。

  六个混混也跟了过来。

  冬梅饭馆位置有点偏,紧挨着一条小巷,六个混混就藏在里面,等待时机。

  刘平武等了一会,宁可欣、于姐、莫姐和李姐等户籍科的人先来一步。

  她们都换上了常服。

  宁可欣穿着一件细麻短袖白衬衣,复古经典款,非常合身,略带文艺范。下穿一条水磨蓝的牛仔裤,包裹着一双匀称修长的腿。

  蹬着一双蓝色板鞋,清爽大方。

  看到刘平武,微微低头,淡淡一笑,站在人间烟火中,如山川般清秀,如星辰般温柔。

  刘平武猛然间产生一种感觉,自己重生回来,为的就是这双明眸。

  很快,李所、老周、王队等人,陆陆续续都来了。

  所里没有值班的人,加上经侦大队王队带下来查案的两人,大约有四十人左右,都来了。

  大家都穿着便服,嘻嘻哈哈,站在门外都能听到说话声和笑声。

  现在是燕山路最热闹的时候。

  街道两边的餐厅饭馆,人满为患。桌子先是摆满了人行道,接着摆到了街面上,偶尔来往的车,小心翼翼地穿行其中。

  上百张餐桌,围坐着的人各色各样。

  有男有女;有意气风发的年轻人;有谈古论今的中年人;有脱下西装,里面白衬衣全部湿透的白领;有光着膀子,身上冒着油光的苦力。

  他们手里举着啤酒或白酒,或轻声说笑着什么,或歇斯底里地喊着什么。每一个人的脸,被楼顶不断闪亮的霓虹灯光,映得五颜六色,无比精彩。

  相比之下,冬梅饭馆反而显得有些安静。

  刘平武穿过冬梅饭馆的厨房,从后门出来,绕到小巷子里,在混混们的目瞪口呆中,大摇大摆地走着。

  领头的小平头正抽着烟,一脸忧郁地看着不远处冬梅饭馆的大门,心里盘算着,该如何完成那两个南港人交代的事情。

  说是要把这个叫刘平武的小子打一顿,砍断两条脚筋,送进医院,五千元——五千块就要废人两条腿,真是小气又歹毒!

  但是对于小平头来说,事情很简单,胡乱划上几刀,能够看到血就行,关键是不能把自己折进去。

  五千元,再花在捞人上,能剩下几个钱?现在是市场经济,混混也要算一算投入产出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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